當前,室內空氣檢測的主要依據是《室內空氣標準》和GB/T18883-2002和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GB50325-2013。兩者的區別在于:
1、《室內空氣標準》GB/T18883-2002是衛生部、總局及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頒布的;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GB50325-2013,是由住房與城鄉建設部頒布的。
2、《室內空氣標準》GB/T18883-2002規定了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的參數的標準;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GB50325-2013是建筑工程環境污染物控制規范。
3、《室內空氣標準》GB/T18883-2002涉及19項室內空氣參數;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GB50325-2013只涉及與室內裝飾裝修有關的5項指標。
4、《室內空氣標準》GB/T18883-2002實質上是一個健康人居環境的基本標準,對建筑開發商、裝修商、家具商并沒有強制約束力。由住房與城鄉建設部、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頒布的《民用建筑室內環境污染物控制規范》則是在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,對建筑商和裝修商具有強制性的工程驗收的標準。因此,提示廣大房屋的終使用者,按標準竣工驗收的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內裝修工程的房屋,不等于達到人居健康的充分條件。如果在房屋中引入了家具,無論新居還是舊屋,室內空氣很可能進一步下降,為生命健康著想而進行的室內空氣檢測,才是衡量房屋是否符合健康人居環境標準的根本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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